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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维美滋”保健品被指违法添加 洋品牌涉嫌造假

       维美滋”保健品一直宣称自己拥有国外背景,并且四十年来一直专注于改善身体健康,提高生活品质。可是有消费者举报,“维美滋”只是个“假洋鬼子”,而且更为令人惊讶的是,其吹嘘的产品神奇功效源自违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药品。
  近日,记者接到举报之后,对“维美滋”违法添加、品牌造假展开了调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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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维美滋”人参蜂王浆被指违法添加
  在业内人士的指点下,记者首先在京东商城上购买了一瓶生产批号为20120228的维美滋人参蜂王浆软胶囊。该产品的包装上明确标示配料含有人参粉,英国健美滋天然健康食品有限公司监制、威海南波湾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维美滋人参蜂王浆软胶囊。
  京东商城网站上介绍,该软胶囊改善人体营养状况,帮助增强免疫力;增强体力,帮助人体抵抗疲劳,同时可以改善神经衰弱;有助于改善糖尿病及内分泌失调,同时具有明显的降低血脂和胆固醇的作用。可以说,整个介绍显得力度十足,形容该软胶囊拥有效果明显,功能强大的保健功效。
  《保健食品管理办法》中明确规定,标签和说明书上必须标明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和保健食品“蓝帽”标志。但是记者在该软胶囊的包装上,并没有发现批准文号和“蓝帽”标志,只找到食品卫生许可证号(鲁)卫食证字2009371000—3146。这证实,该软胶囊是不折不扣的普通食品。
  作为一个企业,不可能不知道普通食品和保健食品的区分。“维美滋”把普通食品形容成为保健食品应当是有意为之,其问题根源就在于该软胶囊的成分——人参。
  人参确实有滋补功效,但是它绝对不能用于普通食品的成分。
  《食品安全法》第50条规定:“生产经营的食品中不得添加药品,但是可以添加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,这些物质的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、公布。”
  2002年2月28日,卫生部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原料管理的通知》,并印发了《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》、《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》两份名单,人参被列入《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》。
  2007年10月12日,卫生部作出了《关于“黄芪”等物品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批复》,该批复规定,2002年公布的《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》所列物品仅限用于保健食品,未经安全性评价证明其食用安全性的,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生产经营。